广东珠海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意见(2)

珠海中考2018-11-24李一老师

(六)公示招生结果。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细则,公示政策性加分名单、指标1bfa生录取结果和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做到信息透明、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规范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按照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招生范围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确需增加招生计划的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经统一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自行组织补录,并报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本文就是由高教网教育为您提供的广东2016年珠海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意见,希望供您参考。

2016年广东珠海中考中招工作意见

2016年广东珠海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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