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时,除当场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四)每项考试完毕,监考员要立即通报该生该项考试成绩。
十、纪律要求
(一)坚持回避的原则,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与中招体育考试的一切工作。
(二)在体育考试、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收取单位或个人的馈赠物品、现金或有价证(卡)券等。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记录在案,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考生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十一、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中考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收取。报名时与其它学科收费统一交到市招生办。
十二、考试结果处理
考试结束后,三个考区将中招考试体育成绩原始登记卡装订放入考试袋并贴好封条,交市招生办汇总处理,并于5月底公布考试成绩(珠海招生考试网可查询)。
十三、本考试办法解释权归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124373,2121307。
【总结】2013年珠海中考体育考试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希望大家好好复习,为2016年高考奋战,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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