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1、市直管理部
2、永昌县管理部
3、河西堡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相关文件。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1、市直管理部
2、永昌县管理部
3、河西堡管理部
办理要件:
1、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或者委托受委托银行从单位账户扣划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