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后,2018年本通知下发前,少缴的单位,可进行补缴;
(三)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既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4日
住房公积金2018-08-08李天扬老师
(一)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后,2018年本通知下发前,少缴的单位,可进行补缴;
(三)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既不得高于缴存基数上限,也不得低于缴存基数下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