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2)

住房公积金2018-08-21李天扬老师

3、强制提取借款人及保证人住房公积金的,每次合计额度不超过违约额度。

三、职工提前偿还全部购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可合计提取不超过提前还款额的住房公积金。

四、子女上大学的,夫妻双方可累计提取不超过就学期间学杂费总额的住房公积金。

五、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和大病的,可提取不超过个人承担费用3倍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六、缴纳房租的每年(满12个月)夫妻双方可合计提取不超过一万元住房公积金(含一万元),上一年没有提取的,当年提取额不得超过二万元(含二万元)。

七、缴纳物业费(含卫生费)的。每年(满12个月)夫妻双方可合计提取一次不超过物业费(含卫生费)缴纳额度的住房公积金。上一年没有提取的,夫妻双方可合计提取一次不超过二年物业费(含卫生费)缴纳额度的住房公积金。

八、除销户提取外,其他各种理由提取至少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

九、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得以其它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含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民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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