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园区“零收费”
政策:在“中德产业园”、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及各地区经济园区试点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除资源类、补偿类收费外,免征涉企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试点实行园区内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解读部门:市财政局
解读:7月1日起试点经济园区“零收费”,免征园区内除资源类、补偿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资源类收费主要包括水资源费;补偿类收费主要指排污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
沈阳创新试点跨境人民币业务
政策:积极推进境外借款、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境外发行债券、非居民账户现金交易、跨境融资租赁、财务公司跨境融资等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
解读部门:市金融办
解读: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有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境内银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外放款、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担保、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境内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等业务,既有效拓宽融资渠道,有使企业具有更多的结算币种选择,节约汇兑成本。目前,沈阳各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具体政策内容,预计8月份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
政策: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装备、电力装备、机械装备、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生物制药等“沈阳制造”产业新体系内的企业,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解读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解读:上述行业企业允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可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为方便纳税人,对此项政策采取事后备案的管理方式。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年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解读部门:国税局、地税局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中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内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