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c、家庭收入证明。
(8)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十二、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明确写有农业户口或者员工本人页面中职业栏为种植类人员或农民;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十三、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复印件;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6)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个人储蓄卡,提取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
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复印件,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十四、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