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开发商的开户行、账号及户名。
办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提取额度:购房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首付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的20%;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特别说明:在购房时已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理其该套住房相关公积金贷款申请。若二次购房提取,须间隔1年时间。
购买二手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二手房);
2.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3.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5.所购房屋过户后契税完税发票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办理时限:房屋产权过户后六个月内办理提取。
提取额度:提取的额度不超过房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载明的交易金额,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
特别说明:在购房时已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理其该套住房相关公积金贷款申请。若二次购房提取,须间隔1年时间。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限广元市行政辖区内):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建造、翻建、大修);
2.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3.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如同时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凭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凭县(区)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等;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凭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应凭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
办理时限:符合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在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一年;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截止到《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批准时间后一年。
提取额度:提取资金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费用,提取金额保留千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