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
(1)申请资料需提供: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租房提取的,还需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
(2)办理场所: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各市代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4、租赁保障房需提供的申请资料
另外,租住本市保障房的用户,则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私签租约,即未到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出租备案手续的,不能提公积金;
2、报低租金避税,但公积金提取额度也降低。
在居委会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对于上报房屋租价的额度是有空间的,低报租金额度虽能避税但同时会影响公积金提取额度,申请人务必审慎评估。
3、公积金的提取分为销户和非销户提取两种形式。对于非销户提取公积金。要满足如下要求:以自住为目的租赁房屋,租金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5%以上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