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

住房公积金2018-06-19王华老师

二、省直公积金借款人还贷6个月后,主贷人及共同借款人(含配偶)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可在办理提前还贷申请后,提取公积金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提前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不能提现。本套住房还贷提取公积金合计额,累计不能超过应还贷本息合计额。部分提前偿还省直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本金不低于3万元,两次间隔不低于12个月。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优先偿还商贷部分,提前还贷条件、额度等事项,按照借款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三、偿还非省直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办理提取业务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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