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材料及流程(2)

住房公积金2018-08-29李天扬老师

2.银行初审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所购住房的按揭银行拿号办理,所提交材料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中心审核

银行工作人员完成初步审核后,由银行将证件材料送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在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核结果。

4.返回材料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完成后,将申请材料返回承办银行。

5.办理手续

承办银行收到申请材料后,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的放款手续。

6.发放贷款

申请人在办理完放款手续后,承办银行将会发放贷款至申请人账户。

贷款材料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9.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10.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贷款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30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50万元

改革后:珠海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珠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30万元,

2、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50万元。上述的"两人":可以是夫妻、亲人、朋友等共同购房人(即贷款合同上必须要有这些人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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