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离、退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省属单位),中心审查后办理全额提取并销户。
3、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病退职的职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伤残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鉴定表》;病退职工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鉴定表》,中心审查后办理全额提取并销户。
4、企业改制、重组后,原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由改制、重组企业持相关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并办理过户手续,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改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缴存。
5、企业破产后不再进行重组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有企业持法院、主管单位等部门的有效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以下规定办理:(1)失业的,全额提取并销户;(2)安置到新企业的,办理转移手续;新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额提取并销户。
6、职工因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舍业的,提交《失业证》,全额提取并销户;(2)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住房公积金在原单位封存一年;一年后重新就业的,新就业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转移手续;新就业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额提取并销户,未就业的,全额提取并销户。
7、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需提交居住证、护照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全额提取并销户。
8、因考取研究生等原因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提交《入学通知书》、个人申请和单位证明全额提取并销户。
9、调离大庆市的职工,需提交工作调动材料或新单位证明材料及个人申请,全额提取并销户。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交如下材料:职工的继承人、遗嘱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继承人须提交遗嘱公证书。
11、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需提交《借款合同》及上月还贷证明,于每年五月、十一月办理提取。
12、租赁住房,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