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必须创新机制,使慈善事业与国家保障救助制度互补衔接、形成合力。一要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推出更多鼓励慈善的措施。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引导公众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推进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试点。二要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慈善发展的政策。三要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募捐,严格规范使用捐赠款物,及时公开项目运作、款物募集及使用等情况。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募捐、违约使用捐赠款物、无正当理由拒不兑现捐赠承诺等行为。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把慈善事业做成人人信任的透明口袋,让社会爱心的暖阳照耀困难群众、助力民生改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