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首付?
公积金中心:难以确保专款专用
曹志伟在提案中还建议,职工签订购房合同付了定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首付。公积金中心透露,此前省住建厅也提出过这个政策调整的思路,但实施难度较大。
公积金中心解释,因为目前有关个人房产交易信息的查询核实渠道并不很畅通,特别是涉及到非本市的房产信息,由于签订购房合同、付定金并不等于交易确认,难以保证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之后专款专用,用于支付首付款,所以目前直接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条件并不成熟。如果上级文件放开了这个提取条件,那么管委会将配套出台实施细则,我中心将严格执行。
此外,曹志伟还提出,希望能允许直系家庭成员使用职工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公积金中心则回应,现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除去累计提取额和贷款余额后略有盈余,归集使用情况基本维持平衡,并不存在大额资金结余闲置的问题。而且,按照制度制定的初衷,住房公积金通过集中统筹运营,是用以满足整个缴存职工群体提取和贷款的需要,放宽至直系亲属也可提取使用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条例》的规定。因此,目前调整放宽这项政策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