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按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教育引导,抓好市民素质教育。
(三)加强宣传,典型引导。要借助新闻媒体宣传、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殡葬祭扫新观念。要从净化市容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多视角,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积极倡导低碳、生态、文明祭扫活动。要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文明办丧承诺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行为,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革除丧葬陋俗,带头树立文明新风。
(四)创新方式,丰富内涵。各街道、镇、园,各村(居)委会要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街道、社区相关人员,通过发布告示、上门宣传、舆论引导等多形式,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抵制传统祭祀陋习。要紧紧围绕“保护环境、文明祭扫”这一宣传主题,倡导以鲜花代替纸钱、网上祭祀、“感恩”祭先人、家庭“追思会”、载种绿树、叠千纸鹤、放河灯等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对仍有一些将“叠纸绽”做为缅怀故人的群众,各街道、镇、园根据实际情况,以社区为单位,选择1-2处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空坪隙地,设置集中焚烧点,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管理,配置鞭炮燃放桶,为广大市民到规范地点焚烧祭扫提供方便和保障。社工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主动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将祭扫活动从注重实物祭奠向关注心理需求的方向发展
(五)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联动。区整治丧葬陋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认真分析“中元节”群众祭扫特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做好群众祭扫工作的管理机制,从组织领导、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执法管理等方面,制定可行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科学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文明、安全、有序的群众祭扫活动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巡逻检查,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江岸河堤等地段焚烧纸钱,发现焚烧纸钱等祭祀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引导其选择更加文明的祭奠方式。
各街道、镇、园及区直各有关部门在8月15日前对“中元节”祭扫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情况、宣传报道情况、活动总结等纸搞和电子稿各两份报区文明办和民政局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