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5月5日至6日举行,全市共有9.9万余名考生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当天气象情况、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尽量提前出门,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3、本次考试下午开考两场,请参加下午第二场考试的考生,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教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切勿走错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物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
5、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员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
6、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条形码纸上的科目信息、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纸。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