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中考新方案出炉(2)

中学教育2018-08-01李天扬老师

★设置“创新实验班”——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选拔创新型人才,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促进示范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教育体系,市属示范高中学校结合本校学科特色设置“创新实验班”。实验班学生是在本校已录取的新生中,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测试、择优组班,每班58人。

西宁城区示范高中招生办法

示范高中实行特长生、均衡生、统招生和农村专项招生的多种招生形式。市中考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信息平台上集中投档,学校自主招生。局属示范高中面向三县农村户籍考生进行专项招生,由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使农村户籍考生也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特长生——为发扬高中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化发展的需要,各示范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特长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

均衡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今年将实行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5%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示范高中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

统招生——由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同时向各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示范高中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自主录取。凡达到示范学校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学校空缺计划和考生现居住地进行统调。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必须选择是否服从滑档后统调分配,不服从统调分配的考生滑档后按普通学校志愿录取。

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实施国家面向农村地区专项招生和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面向三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三县教育局依据《西宁市示范高中农村专项招生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将拟招生名单和材料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综合素质评价事关志愿填报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各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监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C以上的学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院校;达到1A3B或3A1C以上可报考示范高中;达到3A1B以上,有西宁市城区户籍且具有西宁市城区毕业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考生可填报均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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