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体育。
考查科目:地理与生物、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计入中考总分,由各设区市自定。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体育考试要求: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5〕224号)文件执行。
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数学学科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带进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并规范科学计算器使用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执行。
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三)阅卷
阅卷工作分设区市组织实施。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的答卷由设区市中招办统一组织阅卷、统分、登分。
(四)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录取
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顺序录取。
1.师范定向
(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分设区市划定,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等级控制线;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各培养院校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课程方案,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一专多能”乡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