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教体局公布了《中山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分三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7月9日-10日举行,中职类学校在7月20日-21日举行。
高中学校分三批次录取
高中学校分三批次录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第二批中职类学校。其中,提前批包括普通高中的体育特长生、音乐生、美术生;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特色办学班等。第一批普通高中,包括所有普通高中普通生,公办高中住宿生和走读生、民办高中公费生和自费生。第二批中职类学校,包括所有在中山招生计划的中职类学校,包括中山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外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
艺术生考查科目须达1B2C
根据《办法》,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普通高中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分最低控制分数线。非本市户籍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户籍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生、走读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20分。
体育特长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达到3个C要求,计分科目成绩(即中考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80分。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或所报考项目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者市级比赛个人前三名的体育特长生,可适当降低中考总分成绩要求进行录取,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的招生方案执行。
艺术生的考查科目必须达到1B2C或以上,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生最低录取线50分,且最低不得低于首次公布的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20分。艺术生术科成绩资格线从填报了艺术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全市高中各类艺术招生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定。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划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一律按照志愿和专业计划,实现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此外,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档。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等级达到要求和达到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成绩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普通生录取时,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由高中学校择优录取,原则上不得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