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及报考资格
(一)提前招生
1.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贯通项目”)。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贯通项目招生。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贯通项目招生在提前招生中设置两个志愿批次。第一批次为学校推荐生贯通项目志愿,共设置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择1个专业填报,具备学校推荐生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第二批次为贯通项目志愿,共设置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择1个专业填报,符合贯通项目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报考须专业加试的贯通项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
参加除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持“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直接到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中考成绩单”交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正式报考该校的依据。
(二)“名额分配”招生
“名额分配”招生包括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
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往届生、回户籍以及外省回京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批次招生。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500分方可填报名额分配批次志愿。
(三)统一招生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考生取得“加试合格证明”方能填报需专业加试的统一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