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4)

中学教育2018-06-27王新老师

各批次学校学位确定后,学生家长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第四批学校学位完全确定后,学生家长应在7月22日前)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郊区(市)县初中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其完整的初中入学方案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实施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每所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6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将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完整、准确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16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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