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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到校”新政下,首年中考招生政策有何变化?
焦点1.跨区生只能报考学籍所在校指标计划
问:报考示范性高中指标计划需具备哪些条件?
广州市招考办:2016年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户籍迁入广州市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1日为截止日,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问:民办初中是否能参与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分配?
广州市招考办:可以。全市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以及省、市属学校的初中部,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问:指标生报考资格,需要考生在网上申报吗?
广州市招考办:不需要,指标生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系统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异议,考生可直接向初中学校反映。
问: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的指标计划吗?
广州市招考办:不能,无论考生是否跨区,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
焦点2.越秀海珠荔湾三区指标计划独立分配
问:越秀、海珠、荔湾三区的考生升学范围要注意什么?
广州市招考办:除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是三个区各自独立进行分配外,普通高中统招计划招生时,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即三个区的考生等同于一个区的考生,均可报考三区内的区属普通高中,不视作外区考生。
问: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荔湾(或海珠)区的考生,需要申请跨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