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借考
今年开始,嘉兴大市范围内全部取消借考政策,凡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其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各环节均在报名地进行,不再办理借考手续。要求回平湖市参加考试、录取、就读高中段学校的本市户籍考生,必须在平湖市参加中考报名及各项考试。
非嘉兴大市户籍的考生若要回户籍地录取,可在平湖市办理借考手续,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非嘉兴大市户籍考生2016年中考借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征得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平湖市教育局审批备案,方可回学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借考手续办理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
三、优惠加分
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的条件和办法按平湖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从2016年起,全市统一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保留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类加分项目和分值。优惠加分办理手续:
1.优惠加分办理程序
(1)由考生凭符合加分条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点初审合格后填写《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并附上加分原件、复印件,学校汇总《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后,由报名点编造《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
(2)报名点持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原始证件、复印件及《优惠加分考生登记表》、《优惠加分考生花名册》,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于5月6日上午(半天)集中到教育局基教科正式办理手续。
2.优惠加分公示
各学校(报名点)在加分材料上报前,必须将享受优惠加分考生的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校内宣传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及用时请参见《平湖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