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学业考试包括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其中,初三学业考试科目共8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总分为780分不变。初二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考生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2017年学业考试成绩。
会考科目为信息技术科,考生考试成绩不计入学业考试总分,考生会考成绩不合格的,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会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需要注意的是,为使中考英语考试的形式与高考有效衔接,2016年起,我市将探索改革英语听说考试方法,拟用三年时间,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将英语口语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合并为英语听说考试。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参加英语口语考试。英语考试成绩由笔试及口语考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部分(含听力)占90%,口试占10%。英语口语考试时间为5月上旬。
今年拟取消莞城班限定普通高中班级人数
《意见稿》说,今年除市高级中学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东莞外国语学校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按每班48人编制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同时,今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此外,今年东莞将继续落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调整面上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均只面向全市招生,取消分片招生和莞城班。
另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