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3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24日 | 政治 | 英语 |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5月7—8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专项测试准考证。
五、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体育总局文件精神,2016年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600分的30%即180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入学: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赛事详见体育总局文件);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申请免试入学者须报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