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近日公布“教师殴打院长”事件处理结果:博雅学院讲师李思涯在办公场所当众殴打同事,严重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除其教师职务聘任合同。
2016年1月7日下午,中山大学博雅学院召开2015年度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会议时,该院青年教师李思涯突然冲到院长甘阳座位附近,用拳头击打其头部及身体。
据当事人称,事发现场有人散发材料并进行拍摄。63岁的甘阳没有还手。博雅学院2015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因此中止,甘阳被送往医院检验治疗。
事件的发生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认为李思涯暴力殴打年迈同事,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另一种观点认为,这一事件是弱势“青椒”(网络对大学青年教师的称呼)反弹的“侠义之举”。还有人认为,这是高校的规定年限“非升即走”的职称晋升制度,把“象牙塔内的老实人逼上了绝路”。
针对网上议论,中山大学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山大学的调查结果,打人的青年教师李思涯于2010年7月入职博雅学院,根据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的文件,2014年2月以前进校的讲师,学校与其签订的讲师职务聘任合同可以有3个聘期,最长可达9年,并非网络所传6年“聘期将满”“面临解聘”。李思涯的第二个聘期将于今年7月届满,中山大学的通报并未说明李思涯下一聘期合同的签订情况。
中山大学还称,博雅学院于2009年7月成立,截至2015年12月,共完成教师职务聘任工作7次。经核查历次博雅学院开展教师聘任工作的原始材料,李思涯在入职后从未向学校和学院正式提出过聘任副教授的申请。
此外,中山大学的调查还显示,博雅学院2015学年度教师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直至2016年1月7日,李思涯未提交申请聘任副教授的材料。
受访的专家及部分网友认为,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平台,教师的职责不仅仅是传授课本知识,更是行为操守的表率。遇到挫折困境时,表达诉求的方式有很多,可以进行当面沟通,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论如何,绝不能“用拳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