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河北 | 山西 | 黑龙江 | 江苏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广西 | 陕西 | 甘肃 |
预分计划 | 30 | 30 | 18 | 20 | 20 | 25 | 30 | 55 | 65 | 15 | 10 | 30 |
四、考试科目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
2、考生文化成绩采用各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文化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省级招办政策执行。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
3、对于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1)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5、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综合成绩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
6、对于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美术专业成绩采用其省联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级招办确定的计算原则执行。
7、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考须知
1、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发布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报考手续,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省级招办下发的准考证;
3、考生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170元;
4、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5、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无英语学习基础者慎重报考;
6、我校于2016年4月15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7、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考试舞弊或专业水平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注册资格。
七、校考考点与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