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3)

中学教育2018-06-08王新老师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

七、其他

1.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违纪、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入选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申请材料含虚假信息的考生所在中学,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zsb.bupt.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专业咨询电话:010-622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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