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成都中考将取消科技体育艺术类加分(2)

中学教育2018-06-01李天扬老师

2019年以前少数民族考生仍可加5分

《意见》规定,从2019年中考起(即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2019年以前,少数民族考生仍按原有规定享受中考加5分。

保留、规范:

军、侨、台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考生加5分

本次调整后仍保留的项目包括军、侨、台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意见》规定,其中: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

实施:

3年过渡期2019年起均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加分

在政策调整的过渡期间(即2016年—2018年),除少数民族考生可再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加分。从2019年起,考生均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据《意见》本次加分政策调整还有一个特点是规范加分管理流程,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统一实施。中考考加分政策调整后,全市统一实施,各区(市)县、各学校均统一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加分幅度和范围,确保社会稳定和教育公平。

二是加强监督。所有加分项目、考生名单及加分分值全部按统一的格式,由招生考试部门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流程。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过程评价类、少数民族、军人子女按规定流程严格执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生”)由各区(市)县政府外事侨务办进行初审,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汇总、审核后,报招生考试部门公示后执行;台湾省籍考生由各区(市)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招生考试部门公示后执行;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由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后,报招生考试部门公示后执行。

调整背景:

落实国务院要求成都8大部门深入调研、听取专家建议经招考委讨论确定

据了解,成都市调整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是落实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的要求,并参照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制定的。此次政策调整,经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等8个部门深入调研,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结合成都实际情况联合制定的,并报经成都市招考委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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