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考录取时间政策方案

中考政策2018-06-05三水老师

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1.录取原则

⑴未参加2016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⑵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的评定、艺术教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进行择优录取。

⑶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7门学科原始成绩和体育成绩、英语听力口语成绩以及信息技术、地理、生物折算后成绩相加成考试总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向招生学校投档。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⑷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应合格以上等级,艺术教育考试应为C以上等级。

⑸热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的录取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按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第二步,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三步,对于未完成的定向分配计划,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全市范围内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的择校生以及2015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⑹试行学校自主招生办法。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可根据需要试行自主招生,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主要用于招收有特别专长的学生。由学校确定招生计划数,制定自主招生原则,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学校可采取初中推荐,特长面试,查验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才艺作品和成长记录等,拟定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凡成绩在该校录取线下20分内,可在该校统招计划录取结束后办理录取手续。

⑺往届生报考四星级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5分后参加录取。

⑻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各类学校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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