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教育局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2)

中考政策2018-08-13李天扬老师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表现、奖惩情况等,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具体分为维度、要素二级,关键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详见《安徽省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考查标准》,关键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可做适当调整,但应注意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三)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为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应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统一考查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评价要注意对学生提供的实证材料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念,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岐,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各种实证材料、学生的自我描述、评价小组的综合评语、各种评价表格、评价的等级结果等原始资料。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的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在质性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五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面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不少于三人)写出。

2.评定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时应非常慎重,有维度被评为D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每个维度被评为A等级的学生比例一般不超过30%,防止A等级比例过大导致评价结果在高中录取中失去意义。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就进行调研与处理。评定等级为A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进行公布,不得将所有学生的评价结果公示或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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