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3调整伤病生成绩
根据《方案》,残疾学生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体育课、体育活动,确实丧失全部考试项目或其中某一项目运动能力,可申请全部免试,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30分计入毕业升学总分。
对于长期伤、病生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也可申请免试必考和选考项目的全部或部分。申请免试全部项目的学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17分计分;申请免试某一类项目的学生,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分别按5分、4分计分。
王艳介绍,所有申请免试的学生均须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写《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残疾学生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残联的证明,伤、病及其他学生须递交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病历),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批准并公布。
因近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一次集中缓试;因现场考试中出现特殊情况而不能参加当天考试的学生,经考点主任批准签字后,可申请参加一次集中缓试。申请缓试的学生须提前一个星期(特殊情况外),填写《初中毕业暨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试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