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体育中考:游泳和长跑可以二选一
2016年广州中考将增加游泳为必考项目之一。4月26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2017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指出,2017年学生体育必考项目可以在长跑和游泳中二选一。同时,体育总分包括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部分。
每条泳道
将配置一名救生员
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4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其中,在统一考试中,必考项目为中长跑和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必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意见稿中提出,100米游泳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游泳考试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如何保障?意见稿中提出,考试场地标准为室外50米(或室内25米)标准游泳池。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电子计时设备或秒表,发令枪,考点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每条泳道配置1-2名裁判员。每考点设置2名医护人员,1名监察人员。此外每条泳道配置1名救生员,全场配置2-3名流动救生员。
区级以上
体育比赛获奖者可加分
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包括三方面。一是体育课成绩10分:初一、初二年级体育课各5分。第二方面是体育运动技能成绩6分:考生从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游泳、跳绳等8个项目中任选2项进行测试,每项测试合格得3分,不合格得0分。
此外,考生在初中阶段代表学校运动队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项目不限),获得区级比赛前三名或市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个人或集体项目),每参加1个项目可直接获得3分;参加不同的2个项目,可直接获得6分。最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4分:学生在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应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如果有一年没有参加测试扣1分,两年没有参加测试扣2分,三年没有参加测试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