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测试内容与办法
1.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测试内容与办法按《2016年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可在宜昌教育网下载),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毽球、武术、健美操按各项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羽毛球、乒乓球根据报名人数多少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制,每盘三打二胜,按名次和专业水平排序;
2.对身高有要求的项目在考试前集中测量身高,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3.现场公布测试成绩,除比赛评定内容外,考生应在记录表上对测试的成绩签名确认,当场裁判长和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名;
4.专业测试实施项目裁判长负责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5.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中考诚信档案,取消其专业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资格;
6.对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填报志愿
1.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与考生中考填报志愿同时进行;
2.有相同项目的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可选择1所或多所学校填报,录取时按志愿顺序投档;
3.如后继志愿填报学校无考生对应项目时,不再作为体育特长生录取,转正常高中招生录取。
七、资格认定
按《2016年宜昌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根据专业测试分数和招生计划划定,体育特长生按专业成绩分合格生、优秀生两类:
1.专业成绩合格生:按各项目招生计划总人数1:1.2比例划定,不加标识符;
2.专业成绩优秀生:在本次专业测试中,成绩达85分以上者、参加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并获得前八名的队员,认定为专业成绩优秀生,加注星(“*”)号标识。
八、特长生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在高中录取时,文化课成绩按各招生学校文化课统招线降分投档。
1.降分标准:专业成绩合格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85%投档(不按分配生分数线,下同);专业成绩优秀生:文化课按各招生学校统招线的70%投档;降分后的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2.当报考一个学校同一项目志愿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