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办法,考试时间为4月下旬。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六)成绩呈现方式
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各考试科目原始分转换为等级作为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B、C、D、E五种,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等级设定比例为A(25%)、B(35%)、C(25%)、D(10%)、E(5%)。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原始分和历史、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折算分之和,2016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780分。
(七)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今年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和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八)特长生招生
2016年东莞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特长生。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