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培养基础知识宽厚,专业适应能力强的本科人才,舞蹈学院实施“厚基础、宽口径、大平台”的专业教育,“音乐与舞蹈学”类按大类培养,包括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舞蹈编导(专业代码:130206)、三个本科专业。
1.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舞蹈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舞蹈编导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编导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舞蹈和舞剧编创、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最低毕业学分、授予学位
学生入学后,前三个学期按“音乐与舞蹈学”类学习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两类课程)、学科大类基础平台课程,第四学期按学校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在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专业学习。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选专业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学制及修业年限:学制四年,弹性修业年限三至六年。
2.最低毕业学分:舞蹈表演专业155学分、舞蹈学专业150学分、舞蹈编导专业152.5学分。
3.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课程结构比例表
(一)舞蹈表演专业
课程类型 | 学分 | 比例 |
公共必修课 | 44 | 28% |
公共选修课 | 8 | 5% |
学科大类基础课 | 39.5 | 25% |
专业必修课 | 35.5 | 23% |
专业选修课 | 11 | 8% |
集中性实践课程 | 17 | 11% |
毕业总学分 | 15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