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说明
1.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任课教师担任授课班级学生的实践指导老师。
2. 各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紧密结合专业和工作实际,形成学院学生课程实践实施方案或意见,明确学生实践的具体内容、开展形式、实施步骤、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并在短学期内自行安排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指导和培训,将相关内容向学生详细解读。
3. 学生自行确定实践内容,实践期间接受任课教师的指导。学生在确定实践内容后,应及时将实践内容、调研行业、体验岗位或访谈的职业生涯人物等信息及时告知任课教师,方便指导。
4. 课程实践要深入行业和用人单位相关岗位开展具体工作,不能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实践期间,每位学生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5. 下学期开学初一周内,每位同学要将课程实践报告单、实践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或岗位体验日志和报告,或职业生涯人物访谈录)等交给班长,材料收齐后由班长负责统一报送所在学院学工办,再递交任课教师评阅。
6.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作为该课程的一个教学环节,每一位2016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必须参加。课程实践成绩评定分优秀(占学生数的20%)、合格和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在校期间须重新参加课程实践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该门课程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及格。
六、总结评比
课程实践结束,将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课程实践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由各学院学工办(注:行知学院提交招就办)于9月24日前上报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届时校学生处统一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实践报告将汇编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