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久了渐渐发现加班其实是件很平常的事,当初讲好朝九晚五,可实际上朝九倒是一点不容置疑。而晚五呢?却根本形同虚设。
鲁迅先生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套用他的话,加班是将人生有计划的安排打乱给你看。事实就是如此,曾经利用业余时间报过一个外语班,可一学期下来根据老师的统计我竟然有三分之一的课程是迟到,三分之一是缺席。但天地良心这
些时间我既没有拖着男朋友的手压马路,也没有和同事在哪家火锅店狼吞虎咽,而是全部贡献给了办公室,给了老板和客户,因为我正在加班。好在老师懂得体谅,同意我到双休班里去旁听,把拉下的课补上。可他哪知道即使双休日我也不是完全自由的,手机24小时开着,随时可能会有公事找上门,所以双休日里加班也是稀松平常。不是没有抱怨过,可是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尤其是当加班在公司大范围地被普及和认可,你就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慢慢适应,最终变得陶醉其中。有一段时间我就是这样一个加班狂人,那会儿公司里的活特别多,偏偏遇到老同学到上海出差说要聚聚。我偷偷摸摸地从灯火通明的办公室溜到饭局上,可是美酒佳肴当前却一点也引不起食欲,除了看表就是不停地打手机,同学们都说那个晚上我失魂落魄全不在状态,他们哪里知道我是惦记着还在办公室里加班的同事和写了一半的报告,别人都在加班而我一个人在外面大吃大喝实在是有罪恶感。
无聊的时候也和同事讨论过为什么要加班。如果只是为了表现你有多敬业多积极,在本该做事的时间里看报上网,而一下班却又埋头苦干装样子给老板和同事看,那样的加班纯属活该,一点也不值得同情。若是工作量实在太重,8小时内根本没法完成,以至于要牺牲休息时间,那是工作安排上有问题。偶尔一两次还可以,要是加班成了家常便饭,那老板可能就有半夜鸡叫里周扒皮之嫌。
不过加班有的时候也不全是坏事。长时间朝夕相处极容易产生办公室恋情,再加上回家晚了,有怜香惜玉的男同事自告奋勇地送女同事回家,那好事往往会事半功倍。而对于少数节俭分子来说,加班不但有补贴可以拿,还能名正言顺地解决掉晚饭的问题,而且省下家里的冷气费、电话费、上网费以及其他若干费用。最有意思的是我的一个朋友,每次遇到加通宵班索性就不回家了,迷迷糊糊地在前台的沙发上睡两三个小时,正好起来到公司对面的沧浪亭吃一碗头汤面,当天店里所下的第一碗面,用老食客的话说是面条清爽,无陈面气。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带着朦胧的睡眼,捧起刚上市的报纸,就着一碗宽汤,重青,重浇,过桥的八宝辣酱头汤面,也算是苦中作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