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法律超越工具主义的层面、实现法治精神的价值要求。既然法官、检察官有很大的司法权力,那么中国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官检察官的培养模式就相当重要了。
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是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后,在司法官职业养成方面做出切实的努力。建立与司法官准入制度相配套的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晋升资格培训考试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实施这些相关制度,来提高司法官的司法实践技能和素质。要进入法院、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首先通过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入法院或者检察院,是成为一名法官或检察官的基本条件;然后再通过内部的培训和考核,再经过法定的程序,经人大任命,就能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或者检察官;当然前提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这里重点介绍一下成为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
做为法官首先应当具备相当程度的文化素质,因为有文化的人才能真正具备对事物的了解能力。法官每日面临的是涉及到法律上的纠纷,而法律又是一个广博的知识市场。其次做为法官应当具备深刻理解法律的思想素质。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是为执政者管理政权和社会事物而服务的。所以,做为不同社会性质的法官应当具备与其所身处的社会性质相吻合的思想素质。再者做为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法官每日所面临的服务对象,有的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被告人,有的是政府的执法部门,有时还要牵涉社会上的方方面面,而大部分则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深谐法律知识的代理律师。法官在其所服务的对象面前应当持有平衡和冷静的心态。只有在持有平衡和冷静的心态的状况下,才能的以正确的眼光审查案件内容和公正的对待案件的审判。然后做为法官还应当具备语音素质。法官在法庭上说话,面对的是各式各样的服务对象,而实际上是代表法律说话。法官所说出的几乎每一句话,都应当围绕案件内容依法地说话,没有权利也不应该随意性地按照自己的性格说话。最后做为法官最主要的应当具备业务素质。其实,法官的业务素质可以说是涵盖了上边的应当具备的各种素质。国家颁布实施司法考试制度,就是考虑到做为法官今后的业务素质问题。法官做为法律的代言人,本身就应当具备深谐通晓法律内涵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