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业早在文革之前,已在反右风暴中遭致毁灭打击。二十多来,新一代中国人只在电影里看到过法庭辩护的场景。中国的律师制度正待重建。1980,张思之成为北京律协副会长,同时兼任法律顾问处主任。他亡命地工作。“一天干十五个小时,经常住办公室。”他甚至帮别的律师修改诉状和辩护词,因为“我们的律师文字功夫太差了”。
适逢党中央正准备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法律界简称“两案”)进行公审。1980,司法部指定在北京市要四个律师,组成两案辩护律师组,张思之被任命为组长。
张思之 在此之前,这位早受训于朝阳学院的学生,五十代的老律师,只打过“一个半”官司。第一个是南斯拉夫法律代表团来访,要求旁听中国律师的法庭辩护,他受命“表演”了一个抢劫案的辩护。另“半个”是一桩离婚案——办到中途,五七骇浪迎来,他被卷挟而去。
张思之先被指定为江青的律师,但在会见江青的时候,昔日的“女皇”声称“不要叶、邓派来的人”,她不习惯跟人平等说话,他们一开谈就是绷着的,后来不欢而散。
接着,张思之被指定为李作鹏(文革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海军政委、政治局委员)辩护。
作为“两案”被告的辩护律师,这是一个政治任务,张思之需要“顾全大局,服从中央统一指挥”,这一开始他心里就明白。但是,司法部告诉他,“事实已经全部清楚,定性不能涉及”,张思之说他当时就想,既然这样,“那你还要我们干什么嘛”!司法部还规定,律师做什么,要给审判小组汇报,要经审判小组同意。
张思之说,对这个要求,他不仅“心里不安逸”,而且“我们硬是没有执行”。最终,他们为李作鹏等人抹掉了起诉书上的七项罪名。以致李作鹏在法庭上作打油诗概括张思之的辩护,是“边鼓敲几声”,但还“有声胜无声”。
“两案”里张思之的表现,“令上上下下都满意”。即便今天回头来看,以当时的条件,“两案”的辩护也只能做到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