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间普通高中教师队伍职称结构差异并不显著,教师基本工资的预算标准是刚性的,各省(区、市)无论经济程度如何,都不能变动教师等级工资的预算标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仍然实行改革开放前全国实行统一工资标准的做法,省际实际工资差异显著。
以中间值估算的教师基本工资占实际工资的比例按升序排列做出的图3,形象地展示了教师工资的制度化程度在省区市间的巨大差异。上海、北京、浙江、天津、西藏的平均水平在0.3附近。其他地区的平均水平大多分布在0.3~0.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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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发现,小学阶段和中学教师工资的制度化程度的地区分布几乎完全相同。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小学教师工资的制度化程度的地区差异与中学大致相同。这样的结论和基于经验的推测有些不符。一般来说,普通高中具有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教师工资的制度化程度应该低于小学教师,地区差异也应该大于小学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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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地区为例,看我国教师工资情况
▲图4丨1993—2012年京、沪、深三地小学教师可比平均工资变动趋势
▲图5丨1993、2012年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指数
从全国视野看,在图5中,北京市坐落在第二象限的底部,说明在2012年,北京市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尽管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对1993—2012年间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中小学教师可比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可以得出图4京、沪、深小学教师可比平均工资变动趋势。
由图5可以看出,1993—2005年间,京沪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一直是紧紧粘在一起的,到2006年,上海开始明显高于北京。2012年起,北京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上涨,上海则开始反趋势下降,京沪又重新开始粘在一起。深圳小学教师的可比平均工资一直遥遥领先于京沪,但领先的程度一直处于缩小的状态。2011年后,可比工资不升反降,与京沪小学教师的工资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