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基准线)为9%,比去年下降1.5%。也就是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记者发现,对比2013年以来本市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的上涨幅度已经连续三年有所下降。“企业工资上涨的幅度主要与经济运行指标有关,之所以下降,也是受到近两年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
对于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6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预警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今年的工资增长最高水平为15%,比去年下降1%;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今年的最低水平为4%,比去年上涨了0.5个百分点,成为近三年来的首次“逆市上涨”。“这是因为这条线涉及的一线职工较多,企业应当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该负责人称。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企业工资指导线本市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应当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做好增资决策。
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述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高于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增幅,普通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