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2)

职场法则2018-07-22才子老师

(2)不定时工时制度下的加班待遇。1月1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月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也不用调休。

(3)综合计算工时制下的加班待遇。1月1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月2日、3日安排加班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调休;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的,国庆加班工资如何拿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只有在完成定额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在休息日或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即视为加班。因此:

1月1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300%。即: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1月2日、3日安排加班的,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件数乘以单位产品的工资金额,再按《劳动法》规定乘以200%。即: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

应该是可以的。企业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加班,到底应该如何支付工资?这个在《劳动法》上早已明文规定的问题,近来又成了广泛争论的话题。争议起源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草案)》。该草案第十九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除支付劳动者当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外,另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于该草案中出现了“另支付”的字眼,于是有人惊呼:这意味着从此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可拿四倍工资了!

原国家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说得很清楚: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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