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北京高温补贴规定(2)

职场法则2018-06-16李一老师

2010年北京市上调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20元和90元。

2012年四部委联合修订并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首次对“高温天气”进行界定。同时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北京市再次上调津贴标准,室外、室内作业人员的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180元和120元。

各地高温津贴标准

地区发放金额(元/月)发放时间

北京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人员)6-8月

浙江225元/月(高温作业人员)18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6-9月

山西240元/月6-8月

上海200元/月6-9月

江苏200元/月6-9月

辽宁200元/月7-9月

福建200元/月5-9月

内蒙古180元/月

广东150元/月6-10月

广西100-200元/月6-10月

湖南150元/月7-9月

江西24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6-9月

山东12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人员)8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6-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露天作业人员)8元/天(其他作业人员)6-9月

天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12%6-9月

湖北12元/天6-9月

河南10元/天

陕西10元/天6-9月

海南10元/天4-10月

云南10元/天

吉林10元以上/天

四川8-12元/天

新疆10-20元/天

安徽不低于10元/天

宁夏12元/天(高温、露天作业人员)8元/天(其他作业人员)6-9月

重庆不低于5、10、15元/天(按温度范围)5-10月

贵州8元/天或168元/月6-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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