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在工作范围内注明详实理由,经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补助费报销标准:
1、乘车补助标准:出差人员连续乘车8小时及以上的或夜间乘车6小时及以上的,给予20元补贴;出差人员连续乘车24小时及以上的,给予40元补贴;出差人员连续乘车36小时及以上的,给予60元补贴。
2、司机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出差除执行一般管理人员食宿标准外,考虑其工作特殊性,增发行车补贴。省内地区出差每次补加30元,省外地区出差每次补加50元。所在部门要对出差人员的往返时间做好记录,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差旅费。
第十一条:出国人员费用标准和管理办法
因公出国,需提出书面申请,做出出差预算,经董事长批示后实施。出国人员在规定住宿标准之内,凭有效票据列支费用报销。其它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在预算范围内报销。如有特殊情况,费用超出预算的,超出部分需写明事由,由董事长批示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6公司出差补助标准二
目前,许多财务人员对各种各样补贴、补助、津贴的税务和会计处理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迷惑,特别是在应纳个人所得税、企业
所得税以及账务处理上容易混淆,从而直接导致职工个人和企业多缴或少缴税款。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减少税收负担,规避税务风险,下面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对补贴、补助的规定介绍给大家。
一、各种补贴补助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规规定,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