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补交社保流程资料及补交社保一年多少钱

职场法则2018-07-06李天扬老师

关于2016年补交社保流程资料及补交社保一年多少钱信息如下:

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2015〕64号),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补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市人社局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政策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要出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答: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由于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健全,部分城镇从业人员按当时政策规定不在覆盖范围之内;同时我市一些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或者中断缴费,或者应保未保,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这既不符合社会保险全覆盖的要求,也不利于全民社会养老保障进程的推进。这次出台补缴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等人员的应保未保、中断缴费问题,解决部分人员年老时无法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历史遗留和欠账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免除部分群体的养老后顾之忧。同时,这也是对以前存在问题的规范,以防止各地的补缴范围、条件、标准等五花八门,出现无序补缴问题,是对现行政策的完善和补充。

2、这次补缴政策与原来的政策有何不同?

答:出台这项补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参保缴费,做到应保尽保。这次文件出台前,国家、省仅对用人单位欠费补缴问题,出台过法律法规,例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明确了经催缴和限期补缴的工作程序后,用人单位补缴欠费的,需加收滞纳金。而对于个人来讲,则严禁采用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这次文件较以往有三大突破:一是参保范围上有突破。规定只要有工作经历并提供有效证明的都可以补缴,允许补缴的人员范围大大拓展;二是对于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人员,允许补缴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用,并以应缴费用的全部本金为基数收取利息,不再加收滞纳金。三是允许以个人身份(含个体工商户和曾经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一次性往前补缴,这对于大量应保未保或断保人员是一大喜讯,有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此,上述政策较原有规定均有较大的突破,这对于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来讲是非常人性化的,含金量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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