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级以上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在本实施意见出台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医改办、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落实资金投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督促指导所属县级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站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切实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