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
是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晚婚假】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对于晚婚假的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
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