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晚婚假期多少天(2)

职场法则2018-11-07李一老师

(一)晚育另给假30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爸爸们的护理假

并不是每一个爸爸都拥有护理假,只有在已婚晚育的情形下,才给予10天的护理假。

四、相关政策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并给予其配偶(男方)护理假10天。

产假期间的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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