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处理好“指导与主导”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也就是我们说的“推车与拉车”的关系。指导就是发挥乡镇等上级党政及其部门的导向把关作用,主导就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自身的主体作用。我们的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乡镇等包片驻村干部既不能越俎代庖、越位错位,又不能当“甩手掌柜”,把脱贫攻坚的事“一股脑”丢给村干部去干。而是要支持村干部履职尽责,属于政策性、程序性范围内的事要主动靠前,起好指导的作用,有力保障群众的各项权利,防止个别村干部“瞎搞”,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的不良现象。我们常说,村级组织战斗力强弱和村干部的作用发挥程度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发家致富的根本因素,而村书记是根本中的根本。领头雁的作用发挥出来,村里各项工作形成良性循环,村容变美丽,村民变幸福,群众必然会支持拥护。你如果想了解一个村的整体情况,想知道村里经济发展如何、村容村貌怎么样,你即使不去现场看,你只要跟村书记坐下来聊一聊,就能知道个大概。所以,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想方设法选优配强村主职干部,加大村主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其主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脱贫攻坚,能正确处理好“推车与拉车”之间的关系,相信只要大伙共同发力,一定能够将这辆“板车”送上坡,即使驶入不上快车道,也至少能走上平坦大路。
第四,要处理好“贫穷与富裕”之间的关系。贫穷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富裕就是其余非贫困户。在脱贫攻坚中,识别起来贫富差别不是很大,贫困户享受到了金融、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国家扶贫优惠政策,这就导致一些非贫户有明显失衡感。现在,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争着去当贫困户的现象。这时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发挥聪明才智,想法设法去扭转这个局面。比如,可以举办精准扶贫群众“挑刺会”,把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集中在一起,鼓励大家畅所欲言,给我们的工作挑毛病、提意见,让他们把心中的不平、苦水乃至怨言都倾诉出来,我们的干部则认真聆听,详细记录,耐心解答。通过这样一种有效的形式,让群众把心中的怨气撒出来,把他们的心结解开,他们反过来就会支持我们的工作。所以,如果一味简单就扶贫抓扶贫,就会暖了一小片,冷了一大片。因此,关注贫困户也要兼顾非贫困户特别是贫困边缘户的感受,既要体现公平正义,又要兼顾稳妥,防止仇贫仇官现象发生。要让贫困户既有扶贫之内的获得感,又有获得后的感恩之心,防止“端起碗吃肉、放下筷骂娘”等依赖性贫困的不良现象。要让非贫困户既有扶贫之外的获得感,又有精准扶贫的认同感,实现贫富同舟共济。比如,在产业帮扶上,必须注重政策的均衡性,只有以贫困户为主体,坚持走贫困户加非贫困户产业脱贫之路,才能和谐脱贫,做到富带贫、贫靠富,才能政策共享、贫富共进、共同致富。